MOIO7991-審議事項-第8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化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附)為河川區)(配合易淹水地區虎頭溪排水帝溪橋上游段改善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991
案件id
u627S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1月23日第2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8日府都規字第101107160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市政府補充變更範圍住宅區其「附帶條件」之內容,並妥為研析變更後,是否影響該住宅區日後開發意願與期程,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依計畫書記載虎頭溪排水改善工程,係採分期分段治理,故請補充提供其排水權責起、訖範圍及各分段範圍與分期辦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計畫書末頁及計畫圖之背面,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相關規定,由各該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機關之業務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