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01-審議事項-第1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蚵子寮近海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及都市計畫圖重製案」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01
案件id
rEr2kJ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0月19日第11次會議及100年12月19日第1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01年5月21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1321119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馮委員正民、郭委員瓊瑩、彭委員光輝、高委員惠雪、蔡委員玲儀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馮委員正民擔任召集人,專案小組分別於101年7月9日及101年10月17日召開2次聽取高雄市政府簡報會議後,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高雄市政府102年1月17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230035300號函送該府依專案小組會議之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2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南部地區工程營產處梓官區頂蚵子寮段338-地號(面積0.00公頃)陳情理由:
旨述坐落高雄市梓官區頂蚵子寮段338-17地號1筆國有土地,面積0.008公頃,原擬變更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局接管,現財政部函示因現況為道路使用,使用分區為「宗教專用區」與都市計畫不符,無法依「各機關管有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之現況接管規定辦理,需先查明該道路使用型態後,評估以排除被占或變更都市計畫洽地方政府撥用方式辦理。
建議事項:
案內土地現況為道路使用,使用分區為「宗教專用區」與都市計畫不符,請貴府惠予辦理梓官鄉通盤檢討時將該筆土地依現況劃設為道路用地;另為符管用合一,屆時請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第4點規定繕造撥用計畫書,函徵管理機關國防部軍備局申請撥用。高雄市都委會審議期間受理該局陳情意見之決議,道路系統之調整應具系統性考量,未便採納,仍維持原計畫「宗(專)2」宗教專用區。建議同意採納高雄市政府處理意見,道路系統之調整應具系統性考量,未便採納,仍維持原計畫宗教專用區「宗(專)2」。
遵照辦理,維持原計畫宗教專用區。同意採納高雄市政府處理意見,道路系統之調整應具系統性考量,未便採納,仍維持原計畫宗教專用區「宗(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