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11-審議事項-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11
案件id
XkfKDq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1年6月5日第781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決議略以:「本案如經本會審議通過,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草案不一致部分,應請縣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應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桃園縣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於101年12月18日起補辦公開展覽30日,期間共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7件,並經桃園縣政府102年2月7日府城都字第1020034176號函送補充說明資料等報請審議,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維持原計畫(即農業區)在案。照桃園縣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及建議事項桃園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重7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1.本府考量旨揭文高用地已無使用需求,配合周邊發展及因應文小用地不足,前於「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提出文高用地變更為商業區、文小用地及道路用地,並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活化土地使用;依本縣變更回饋原則,至少提供40%之公共設施用地。
2.案經貴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6月5日第781次會議審議,會議決議:
採納縣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本案涉及蘆竹鄉南崁地區人口成長與整體教育資源需求、12年國教政策、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等,維持原計畫。
3.前開通盤檢討案本府業於101年12月18日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並以102年2月7日府城都字第1020034176號函請貴部再依程序提會續審。惟考量南崁地區學齡人口成長快速,確有國小就學之迫切需求,已另循個案變更方式辦理文高一用地變更,惠請貴部納入前開通盤檢討案併案審議參考。另以個案變更方式辦理。本案於本會101年6月5日第781次會議決議維持原計畫,惟縣政府再以個案變更方式提出,並於102年2月7日府城都字第號函送計畫書圖報部審議,參採縣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同意該府所送個案變更繼續辦理。
重8林金草,桃園市大有段681、682號本案係61年即興建完成之福安寺佛教建築,雖未請照,唯已存在四十年以上,非屬桃園縣政府執行違章建議不予討論。
理由:
本案無涉本次重新公開展覽之變更內容,依據大部都照桃園縣政府研析意見。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及建議事項桃園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建築拆除作業要點第一階段之違建,且該地號土地被桃園市公所以公園必需徵收在案,唯地上建物並未發給徵收補償。
又本案土地自徵收迄今,民等多次陳情,請予以變更為宗教用地,但未獲回應,懇請特予考量,官民兩便,更符合政府輔導寺廟合法之初衷,如若可行,則本建物將俟土地發還並變更為宗教用地後,依法補辦相關執照。市計畫委員會101.6.5.第781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次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之陳情意見與本次公開展覽變更內容無直接關係者,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