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11-審議事項-第1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後龍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11
案件id
Yb875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1月22日第234次會及101年10月31日第24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2年1月14日府商都字第1020006435號與102年1月29日府商都字第1020021783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及第42條規定。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計畫歷次個案變更一覽表,並附有內容、核定(准)文號、發布日期與文號,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本案計畫書部分示意圖模糊不清,請確實依照「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製作,以資完妥。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楊委員重信提案建議:
有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辦理都市計畫專案通盤檢討相關事宜乙節,建議爾後辦理專案通盤檢討案件,應就其辦理變更之適法性、正當性、合理性及必要性等項目審慎研議後再行提出辦理,以利都市發展之整體性及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