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31-審議事項-第12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部分「公一」公園用地為保存區)(阿猴城門)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31
案件id
HZfcLW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1月27日第18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屏東縣政府102年3月8日屏府城都字第1020587010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屏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名稱請修正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部分「公一」公園用地為保存區)(配合三級古蹟阿猴城門(朝陽門))案」,以資明確。
- 二、計畫書之部分圖說模糊不清(如圖三、圖五等),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