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4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二重埔段中興小段148地號等11筆土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41
案件id
Q3iSZ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原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4月23日第38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原臺北縣政府98年6月11日北府城審字第098046233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張前委員金鶚(召集人)、王前委員秀娟、馮委員正民、李前委員正庸、黃前委員德治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分別於98年8月6日及98年11月27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聽取簡報後,由於張前委員金鶚任期屆滿、黃前委員德治不再續任本會,案經簽奉由李前委員正庸(召集人)、王前委員秀娟、馮委員正民、謝委員靜琪及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繼續審議,分別於100年5月26日及100年10月19日續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又由於李前委員正庸、王前委員秀娟任期屆滿,案再經簽奉由謝委員靜琪(召集人)、馮委員正民、李委員公哲、劉委員小蘭及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重新組成專案小組,分別於101年8月14日及101年9月26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以101年10月12日北府城都字第1012704620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部。
- 七、本案前經本會101年10月30日第791次會審議決議:
「為考量都市整體發展及檢討變更之公平合理性,本案請新北市政府參考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包括全市性整體產業發展構想及相關轉型政策、頂崁工業區未來之發展定位與構想、工業區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之適用及變更計畫範圍與鄰近地區工業區變更之整合…等)及歷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再詳加研析補充具體資料後,交由原專案小組並於召開會議時邀請經濟部及相關工業主管機關與會,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八、案經專案小組於102年1月29日及102年3月12日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並經新北市政府102年5月8日北府城都字第1021777544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因本案涉及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之適用、工業區變更之整體發展評估與策略方向、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第3點第2項第2款「申請人興辦事業有具體可行之財務及實施計畫者…」、變更範圍街廓之完整性……等工業區變更相關課題,故請新北市政府就上開課題及本案交通衝擊影響評估、地區性公共設施劃設等內容再詳加研議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