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61-審議事項-第11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配合水災災害防救策進計畫-建置區域降雨雷達設施)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61
案件id
FUxFVX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3月29日第1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02年5月22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08862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見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擬減少之公園用地面積,請臺中市政府研擬劃設補足之相關措施,納入計畫書敘明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