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61-審議事項-第8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61
案件id
gEi1t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查本案前經本會101年6月19日第782次會議審決略以:「一、本通盤檢討案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經本會審決通過後,建議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陳情意見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二、為避免爾後產生核發建築執照疑義,應俟雲林縣都委會審定細部計畫後,雲林縣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要,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分階段報請本部核定,依法公告發布實施。」有案。
- 二、案經雲林縣政府依前開決議事項辦理時,計畫書中細部計畫指導原則之住宅區容許使用規定部分,原採負面列舉,該府於本會專案小組會後修正計畫書時誤繕為採正面列舉方式,勘誤後經該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1月26日第18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由該府於102年2月5日起辦理公開展覽,補辦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並經該府102年5月30日府城都字第1027703048號函送修正說明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雲林縣政府102年5月30日府城都字第1027703048號函送修正內容(詳附表)通過,並請雲林縣政府併同本會101年6月19日第782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表修正內容對照表位置雲林縣政府101年5月31日府城都字第1012700612號函送修正後計畫書內容【101年3月版本】(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民國101年1月31日第2次會議會後修正內容,並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民國101年6月19日第782次會議審議)本次提會修正內容計畫書P10-1二、相關管制原則(一)土地使用管制1.發展強度(略)2.允許使用特定區允許使用之管制架構主要分為兩類:公共設施用地、商業區等將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為基礎,並整合特定區之發展願景進行管制,以配合本縣其他計畫區之執行方式;其餘專用區、住宅區則採用使用組別正面列舉的方式,前者主要在於明確其發展方向,並同時整合附條件允許使用之機制來提升其管制彈性,後者則是藉由正面列舉的方式來保障住宅環境品質。
3.產業專用區開發策略(略)二、相關管制原則(一)土地使用管制1.發展強度(略)2.允許使用特定區允許使用之管制架構主要分為兩類:公共設施用地、住宅區、商業區等將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為基礎,並整合特定區之發展願景進行管制,以配合本縣其他計畫區之執行方式;其餘專用區則採用使用組別正面列舉的方式,主要在於明確其發展方向,並同時整合附條件允許使用之機制來提升其管制彈性。
3.產業專用區開發策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