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71-審議事項-第10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三灣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71
案件id
vkWef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1月22日第234次會及101年10月31日第24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2年1月14日府商都字第1020006435號與102年1月29日府商都字第1020021783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及第42條規定。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計畫歷次變更計畫一覽表,並附有變更內容、核定(准)文號、發布日期、文號,以資完備。
- 二、本案變更範圍之土地權屬尚有中華民國、三灣鄉公所及私人所有,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核定前取得該郵政專用區之土地或所有權人同意變更文件,並納入計畫書中,以利執行。
- 三、考量三灣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業已發布實施,故本案現行計畫內容部分請配合修正,以資明確。
- 四、計畫書之部分圖說模糊不清(如圖一、圖二、圖五等),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