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91-審議事項-第1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部分變電所用地、公園用地劃出計畫範圍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91
案件id
erRnRz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提經本會100年3月1日第750次會議決議略以:
「本案有關原臺中縣大里市(現為臺中市大里區)大仁段556地號土地,因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衍生重複管制、執行困擾與爭議之變更理由乙節,業因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而不復存在,請臺中市政府重行檢視修正本案之變更理由;又查本案擬將部分土地劃出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並納入大里都市計畫範圍乙節,涉及本會專案小組刻正召會研擬建議意見中之『大里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爰本案請臺中市政府考量臺中市東區、南區及大里區等地區之都市發展結構、輸配電系統之整體需求,先行洽商相關單位,就本案變電所用地區位之適宜性及是否繼續維持之必要性詳予檢討,並適度修正計畫書、圖後,再併同『大里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提會審議,以資周延。」在案。
- 二、前開「大里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本會專案小組研擬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臺中市政府以102年6月18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107267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等資料到部,並於102年8月7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145716號函送本計畫案相關資料到部,爰依本會100年3月1日第750次會議決議併案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102年8月7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145716號函送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請臺中市政府適度修正變更理由及補充說明該地區變電所用地區位調整情形,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 二、本案計畫範圍與「變更大里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重疊部分,應與上開計畫案同時公告發布實施,以避免因計劃範圍重疊及土地使用重複管制,衍生後續執行之困擾與爭議,並利土地使用管制與計畫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