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101-審議事項-第8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谷關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101
案件id
K0r5YU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101年10月16日本會第790次會議(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十二,乙種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面積0.1069公頃」、停車場用地「面積0.1279公頃」、保護區「面積0.0437公頃」)決議略以:「由於本地區土地管理機關皆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管有,為避免爭議,請將本基地土地管理機關同意變更之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再報由本部核定,如未獲土地管理機關同意者,則再提請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在案。
- 二、茲准臺中市政府102年6月19日府授都企字第1020103194號函,依據本部都委會第790次會議決議,檢送旨揭都市計畫案之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經查計畫書內檢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5月24日原民地字第1020026160號函略以:「...變更內容第12案涉原住民保留地使用分區變更事宜,請貴(台中市政府)府以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逕依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本於權責辦理。」。
- 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前開函內容似未明確表達是否同意旨揭都市計畫案內變更內容編號12之變更內容,本部營建署以102年7月10日營署都字第1022914463號函請該委員會是否同意該變更案,以利本部儘早完成旨揭計畫案之核定,以免延宕發布實施而影響人民權益;如該會未能依限惠復具體意見,旨揭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12案將再提請本部都會審議在案。
- 四、嗣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7月19日原民地字第1020040188號函以,該委員會似仍未表明是否同意變更及請本署與臺中市政府本於權責辦理,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有關本部都委會第790次會議前開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十二之決議,既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7月19日原民地字第1020040188號函略以:「臺中市政府自得依都市計畫第13、18條規定,逕為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無需本會同意使得為之。請本部營建署及臺中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本全權責辦理。」,同意無須由本基地土地管理機關出具同意變更之證明文件,惟仍請將前述說明納入計畫書敘明,併同本會101年10月16日第790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