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101-審議事項-第4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綠化步道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101
案件id
cZwlK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配合新北市政府為改善林口區竹林路通過性車流、紓解地區道路交通壅塞情形,爰辦理個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案准該分署102年8月8日城規字第102000873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由報請核定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民國102年6月26日起至民國102年7月25日止,於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林口區公所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民國102年7月10日假新北市林口區公所舉辦說明會,且於新北市刊登中國時報102年6月26、27、28日等3天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規劃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19頁事業及財務計畫表內道路面積與變更內容明細表面積不符部分,據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係原道路用地及綠化步道用地約0.0457公頃尚未徵收,併同本計畫辦理徵收,原則同意,並請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部分:
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意見陳情理由規劃單位研析意見本會決議1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林口區林口段454、21地號林口區竹林段308、309、310地號本變更計畫範圍內本署經管之林口區林口段454、21地號及竹林段309、310地號4筆綠化步道用地,擬變更為道路用地,因變更前後皆屬公共設施用地,使用強度不變,本分署尊重貴局意見,並請俟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後,依國有財產法第38條等相關規定辦理土地撥用事宜;至本署經管之林口區竹林段308地號住宅區用地,倘經變更為道路用地,將使容許使用項目及開發強度降低,有損國產權益,本分署無法同意,仍請貴局重新檢討道路用地需求面積,並另行評估其他方案之可行性。住宅區用地,倘經變更為道路用地,將使容許使用項目及開發強度降低,有損國產權益。不予採納。
理由:
1.依據都市計畫法第42條規定略以:「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本次變更範圍爰依據法令規定辦理。
2.本道路確有開闢及拓寬之必要性,經評估北側多為既成建物,往南側拓寬,將減少拆遷。照規劃單位研析意見辦理,本案未便採納。
- 三、有關民眾列席本次會議陳訴本案部分道路涉及住宅區建築執照乙節,請新北市政府妥予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