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151-審議事項-第8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員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計畫)(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四、五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151
案件id
0wejag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員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計畫)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06月30日第193次會審議通過,並經本會99年11月16日第743次會審議完竣,本會上開決議略以:「…六、本案如經本會審定,須另行擬細部計畫部分,應俟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細部計畫,以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七、本計畫彰化縣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求,以變更內容完整或更新單元為原則,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發布實施。…」,基此,彰化縣政府於100年5月19日公告實施「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員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計畫)(第一階段)」案,係以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工程興闢範圍為主,並劃定員林火車站更新地區範圍,故第一階段變更內容僅涵蓋完整之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工程範圍。其餘涉及都市更新辦理部分,尚未發布實施。
- 二、員林火車站鐵路高架化建設,預計於103年底高架通車、105年初全部完工;鐵路高架後的聯外道路(南和街、至善街)(涉及上開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四案及第五案),位於員林火車站更新地區優先更新單元範圍,依規定應納入都市更新辦理開發,但依目前都市更新進度恐無法配合鐵路高架化通車期程,為避免103年底鐵路高架化通車後,周邊道路仍未完成開發,大大降低鐵路高架化之效益,有修正開發方式之必要,故該府以102年09月18日府建城字第1020278818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變更為道路用地,並納入都市更新範圍…應另擬細部計畫【細部計畫劃設廣場用地】),並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道路用地0.0506公頃開發方式:剔除都市更新範圍,並以一般徵收或撥用方式開發。1.配合「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工程」預計於103年底通車;鐵路高架後的聯外道路(南和街、至善街)位於員林火車站更新地區優先更新單元範圍,依規定應納入都市更新辦理開發,但依目前都市更新進度恐無法配合鐵路高架化通車期程,為避免103年底鐵路高架化通車後,周邊道路仍未完成開發,大大降低鐵路高架化之效益。因此,擬變更至善街、南和街商業區、車站專用區(一)為道路用地,並取消附帶條件,將變更地區剔除於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外,以期能配合於前述高架通車時點完成車站周圍計畫道路(南和街、至善街)之開闢,藉以促進車站聯外交通、縫合都市及美化市容,發揮高架化效益並帶動員林鎮經濟發展。
2.依內政部營建署102年4月1日員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工作會議結論,為因應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工程期程,建議辦理本案變更,後續以土地徵收及撥用方式辦理用地取得,以利如期完成道路系統闢建。
3.南和街道路用地於原變五案由車站專用區(一)、商業區變更為道路用地,本次變更取消附帶條件十二,剔除於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外。併同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一決議文。
附件
- 附表: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本會決議(部份)車站專用區(一)0.0540公頃開發方式:都市更新範圍(內政部都委會99.11.16第743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