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151-審議事項-第2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龜山都市計畫(供眷村故事館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151
案件id
DV7ecy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9月13日第16屆第20次、102年5月10日第16屆第2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102年8月22日府城都字第102020641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基於計畫道路系統之完整性,有關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文化設施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維持原計畫。
- 二、將案名修正為:「變更龜山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文化設施用地)(供眷村故事館使用)案」,以資明確。
- 三、有關國防部所管有土地,請依其相關規定檢附同意文件,並納入計畫書。
- 四、計畫書所載之實施進度與經費表,請詳列本案之主辦單位、預定完成期限及經費來源等項目,以資明確。
- 五、計畫書之部分圖說有誤(如圖二、圖十、圖十一、圖十六),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