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31-審議事項-第8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吉安都市計畫(公園用地、部分農業區、加油站用地為公園用地(供客家文化園區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31
案件id
UdYgk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8月2日第13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102年12月26日府建計字第1020233316號函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現況使用情形及配置計畫,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妥適。
- 二、請補充本計畫案周邊交通道路系統與停車動線規劃(含示意圖說)、停車需求及相關交通或管制措施,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
- 三、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依「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相關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等相關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