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31-審議事項-第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4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31
案件id
yfH1nu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2年12月12日府商都字第1020253563號函辦理。
- 二、本案(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4案)前經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2月14日第745次會審議決議,將機關用地(機一)面積:0.41公頃,附帶條件變更為住宅區,附帶條件略以:「1.本案所應提供之回饋土地,全部集中留設於街角並劃設為兒童遊樂場用地,不得移作它用。2.為利執行,本次通盤檢討之變更案規定需採回饋措施方式辦理者,縣政府應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併納入計畫書內,再行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核定。3.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請苗栗縣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在案。
- 三、苗栗縣政府隨即依上開決議辦理細部計畫相關作業,惟因範圍內涉及灌溉系統、污水下水道、自來水、瓦斯、電信及電力等管線配置及變動,考量都市基盤設施及地區通行需求,故需調整變更公共設施種類及區位外,因其開發期程既將屆滿,故經苗栗縣政府以上開號函送相關變更計畫書、圖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參據苗栗縣政府列席人員會中說明,故除同意將開發期限延長3年(本次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日起)外,其餘維持本會第745次會決議,並退請該府併同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