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41-審議事項-第8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商業區及住宅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41
案件id
DTgOVD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委會100年9月28日第16屆第13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101年2月13日府城都字第101003662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委員美蓉、劉前委員小蘭、蔡前委員淑瑩、林委員志明(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代表)、蕭前委員輔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101年3月22日召開1次會議聽取簡報,獲致初步建議意見,因桃園縣政府迄今尚未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到部,依本會第812次會議之附帶決定事項「各都市計畫擬定機關應依幕僚單位函發會議紀錄之初步建議意見儘速補充圖說相關資料到部,上開補充圖說相關資料之期限以2個月為原則,如有逾期者,則由幕僚單位將計畫案逕提大會討論決定退請各都市計畫擬定機關重新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或再提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或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補充資料」,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依桃園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本案有繼續變更都市計畫之必要,並經該府103年3月27日府城都字第1030069591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及對照表到本部營建署,爰同意交由本會專案小組再行聽取簡報,俟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