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41-審議事項-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台13線32k+038~32k+950路段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41
案件id
iWgWYB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11月20日第24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3年2月17日府商都字第1030032573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同意採納苗栗縣政府列席代表表示,本案保護區變更為道路用地部分,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已提送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該府農業單位刻正審查中;本案請將徵詢該府農業單位同意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再報本部核定。
- 二、同意採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列席代表表示,於山坡地內從事各項開發利用行為,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將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審核後實施,另本興辦工程係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執行,所涉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及監督管理,該會以92年3月12日農授水保字第09218043470號函委託交通部辦理;爰本案應請將水土保持機關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再報本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