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29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訂正新莊都市計畫(第二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會議紀錄id
MOIO8291
案件id
RgrVnk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2月28日第2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2年03月25日北府城都字第1021479594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邱委員英浩、謝委員靜琪、張委員馨文、蔡前委員仁惠、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102年7月3日及102年10月30日召開第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新北市政府依上開意見辦理後,於103年5月8日北府城都字第1030774722號函送修正後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03年5月8日北府城都字第1030774722號函送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變更新莊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已於民國99年10月14日公告實施,惟於後續辦理都市計畫執行時,檢核已發布實施內容有部分計畫書、圖不符情形,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本計畫之訂正,依據新北市政府102年03月25日北府城都字第1021479594函報訂正案件有9案,該府於本會召開專案小組期間陸續發現有漏列變更內容,有必要提出訂正,並於專案小組會中提出增列訂正變更內容計11案,合計共20案。本案請依下列各點辦理外,其餘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後,提請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