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31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暨修訂事業及財務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8311
案件id
TPREK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4月24日第4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3年5月20日北府城審字第103090051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為開闢道路工程需要,將使用工商綜合專用區之私有土地,新北市政府以協調土地所有權人配合退縮建築方式,提供作道路使用,並未變更為道路用地,未來開闢後,私有土地作為公眾道路使用,將造成公權力無法行使之問題(例如道路之維護、交通事件之處理等),故請新北市政府妥為因應處理,並於計畫書內詳予敘明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