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331-審議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及部分保存區為道路用地)(三重、蘆洲區中正北路317巷道路拓寬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8331
案件id
g27RH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1月23日第4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3年4月24日北府城都字第1030737845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利瞭解本計畫區道路系統銜接情形,請將本計畫區及周邊地區之交通道路系統路網圖、本案開發完成後道路示意圖、周邊道路交通量變化情形及交通改善狀況等內容,補充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計畫書「實施進度及經費表」,請市政府將本案擬變更範圍之公、私有土地面積、權屬,以及土地取得方式分別載明,並核實估列所需開闢經費,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三、鑑於本案變更內容面積狹小,請於計畫書補充放大比例尺之變更示意圖,以利判讀。
- 四、請補充本計畫歷次變更計畫一覽表,並附有變更內容、核定(准)文號、發布日期、文號,以資完備。
- 五、計畫書內容過於簡略,及部分圖說模糊不清、標示不明部分,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詳予製作,以茲完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