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391-審議事項-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後龍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391
案件id
pPVgvq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1月22日第234次會及101年10月31日第24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2年1月14日府商都字第1020006435號與102年1月29日府商都字第1020021783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經提本會102年4月16日第801次會審議完竣。
惟依本會102年7月30日第808次會決議:「對於本會審決確定之中華郵政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目前刻正依照辦理修正計畫書、圖中,尚未核定之計畫案,提請各地方政府都委會,應先依照前述討論修正之『中華郵政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通案性處理原則』審議通過後,再重新提請本會審議。」,本案經苗栗縣政府依上開決議辦理,於102年12月31日第250次、103年7月3日第25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3年9月9日府商都字第103019171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爰提會討論。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及第42條規定。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回饋措施及捐贈比例部分請依本會第808次會議之決議辦理,並納入計畫書敘明外,其餘准照苗栗縣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