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01-審議事項-第8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401
案件id
pb72KD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8月21日第4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03年11月3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3348933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應請補正援引變更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配合市興建之重大設施」之相關認定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二、計畫書之末頁及計畫圖之背面,應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第6點規定,由各該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機關之業務單位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計畫書之封面及計畫圖之正面,應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第8點規定,加蓋高雄市政府之印信,以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