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21-審議事項-第6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配合蘆竹生命紀念園區聯絡道開闢)」案。
會議紀錄id
MOIO8421
案件id
9pucAU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配合桃園縣蘆竹市公所為改善蘆竹市第18公墓之對外聯絡交通,協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完成道路拓寬工程,為取得該路段產權及完成土地登記作業之需要,辦理個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案准該分署103年12月1日城規字第103100305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由報請核定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民國101年11月5日起至民國101年12月4日止,於桃園縣政府及桃園縣蘆竹市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民國101年11月20日假桃園縣蘆竹市公所舉辦說明會,且於桃園縣刊登自由時報101年11月5、6、7日等三天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規劃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草案第17頁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內部分私有土地權屬,其中坑子外段外社小段「375-10、375-13地號土地已由蘆竹市公所完成協議價購」,且於附件三敘明同意價購文件,惟查附件四之土地登記謄本,上開土地所有權人未盡相符且於協議後移轉予第三人,故上開協議價購事項及文件似無納入計畫書中之必要,故予以移除。
- 二、計畫書草案附件二載明「國有財產局土地使用同意函」內容未涉及本案變更事項,無需納入計畫書中之必要,故予以移除。
- 三、因本道路位於山坡地,請道路開闢單位補充有關本道路工程及邊坡符合相關道路設計規範及交通安全無虞之相關證明文件,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