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21-審議事項-第11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保護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保護區、停車場用地及公園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421
案件id
FxE9Jf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7月21日第10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市政府103年11月12日府都計字第1032614738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依本會第766次會議通案性處理原則決議,將水利主管機關及市政府都市計畫單位出具「所提都市計畫變更範圍與核定之堤防預定線(治理計畫用地範圍)一致」之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擬變更為河川區部分,應請嘉義市政府函請水利主管機關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6號解釋文與經濟部、內政部92年12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送之「河川區及區域排水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妥為認定,並將認定結果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三、本案之計畫案名:「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保護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保護區、停車場用地及公園用地)案」,請修正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保護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保護區、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