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21-審議事項-["第1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公園用地、學校用地、停車場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安坑一號道路玫瑰路至安泰路段工
會議紀錄id
MOIO8421
案件id
UE2Qh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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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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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10月23日第5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3年11月23日北府城審字第1032215311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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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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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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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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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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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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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將變更後道路用地取得方式,由原「區段徵收」改為「一般徵收」方式取得,除請新北市政府補充歷年辦理「安坑一號道路」路線,原區段徵收區改為一般徵收後,對原區段征收區可行性及財務計畫影響外,有關減少公園用地、學校用地及停車場用地面積部分,請補充調整增加原區段徵收地區公共設施比例之因應對策,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符合公平合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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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補充計畫範圍有關環境地質資料及增加道路路權範圍之合理性,納入計畫書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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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有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部分,請將處理情形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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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臨時動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