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61-審議事項-["第1案:劉委員玉山提出各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之原擬訂計畫性質應屬管制型計畫,為因應部分縣市升格或合併成為直轄市,應配合周邊都市計畫區整體規劃與發展,以及各該特定
會議紀錄id
MOIO8461
案件id
LHhvsS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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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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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因應67年10月31日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全線通車,自64年至70年間於中山高速公路沿線交流道處劃設中壢內壢、楊梅、新竹(新竹市、新竹縣)、苗栗、頭份、豐原、王田、彰化、員林、斗南、嘉義(嘉義市、嘉義縣)、新營、麻豆、永康、台南、岡山、五甲、楠梓(鳳山厝部分)、楠梓(仁武厝部分)等19處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其目的主要係為保護農地,抑制都市土地之地價高漲,避免都市蛙躍發展,計畫性質應屬管制型之特定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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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因應新北市、桃園市、原臺中縣(市)、原臺南縣(市)、原高雄縣(市)升格或合併成為直轄市,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地區已位居各地方中心地理位置,肩負重要交通運輸功能,其附近地區土地應配合與周邊都市計畫區應作整體規劃與發展,以符合各縣(市)區域計畫之指導原則;另各地方政府為因應各該特定計畫區內土地快速發展,部分特定區計畫已辦理第四次通盤檢討,處理計畫區內土地檢討變更與部分土地使用分區(如:農業區違規工廠)日益嚴重之違規使用情形,應提出解決對策與方法,以作為各地方政府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指導原則,並提會報告。
決定:本案請內政部函請各地方政府先行提供轄區內各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之擬定時間、計畫年期、計畫人口與現行人口、計畫目標與性質、發展願景與功能定位、通盤檢討次數、計畫面積、土地使用現況、發展有無符合計畫目標、課題與對策、土地使用計畫面積(含土地開闢率)、周邊都市計畫區分布情形(含合併都市計畫之可行性)、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合併或分開擬定等相關資料送部,再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聽取簡報說明,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