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461-審議事項-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樹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461
案件id
x4KKB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9月26日第4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04年1月21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3361877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同意變更郵政事業用地為第一類型郵政專用區(0.08公頃),並免予負擔回饋。
- 二、同意採納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表示,變更郵政事業用地為住宅區(土角段124、125、部分271-4地號土地0.05公頃)部分,屬基地面積較小之私有土地,倘依本會第808次會議第4類型通案性處理原則恢復為原機關用地,該府無相關使用計畫及經費辦理徵收,影響民眾權益,故同意變更郵政事業用地為住宅區;惟請將前述理由納入計畫書敘明,並請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否則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