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505-審議事項-第3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湖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505
案件id
fH3Fu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2月28日第14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7年5月13日府建城字第097006274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陳前委員麗紅(召集人)、周前委員志龍、林委員秋綿、黃前委員德治、孫前委員寶鉅組成專案小組,於97年6月10日、98年6月9日、99年1月26日召開3次會議。後因陳前委員麗紅、周前委員志龍任期屆滿,經再簽奉核可,專案小組由林委員秋綿擔任召集人,增加李前委員正庸、王前委員秀娟,於100年3月16日召開第4次會議。
- 七、案經宜蘭縣政府103年12月19日函送相關補充資料到部後,再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秋綿(召集人)、邱委員英浩、劉委員小蘭、林委員信得、王委員靚琇組成專案小組,於104年2月11日召開第5次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略以:「考量本案通盤檢討自89年辦理公開展覽迄今已逾14年、時空背景環境已改變、變更內容已有重大變化等因素,建議本案依本會第812次會議之附帶決定事項:『對於部分計畫案如涉及計畫內容、開發方式之重大變更或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等,本會將視實際情形,提請大會討論決定退請各都市計畫擬定機關重新研擬具體可行方案並退請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重新報由內政部核定。』規定,建議本案提請本會討論決定退請宜蘭縣政府重新研擬可行變更方案,提請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報由本部核定;至下列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建請宜蘭縣政府併予考量。…」(詳附錄),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退請宜蘭縣政府重新研擬可行變更方案,提請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報由本部核定。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考量本案通盤檢討自89年辦理公開展覽迄今已逾14年、時空背景環境已改變、變更內容已有重大變化等因素,建議本案依本會第812次會議之附帶決定事項:「對於部分計畫案如涉及計畫內容、開發方式之重大變更或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等,本會將視實際情形,提請大會討論決定退請各都市計畫擬定機關重新研擬具體可行方案並退請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重新報由內政部核定。」規定,建議本案提請本會討論決定退請宜蘭縣政府重新研擬可行變更方案,提請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報由本部核定;至下列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建請宜蘭縣政府併予考量。
(一)依交通部觀光局列席代表意見,有關大湖育樂有限公司申請員山鄉大湖風景特定區設立大湖親子樂園開發案,前經宜蘭縣政府88年2月5日核准、該局同年12月15日同意備查在案,因前開申請案涉及逕向本部陳情意見(陳正光先生陳情案)及本案土地使用規劃,建請宜蘭縣政府查明現況湖心島之使用,是否為申請人依前開開發案事業計畫書所開發,並請檢附該事業計畫書影本等資料,供審議參考。
(二)建請宜蘭縣政府補充上開事業計畫書之土地使用類型及強度資料,並請補充說明該府重新研擬之計畫方案,其土地使用強度與前開事業計畫書內容之比較分析,以及新計畫方案之開發限制條件(如坡度、生態敏感地區、開發期程、分期分區…等項目)。
(三)交通系統:建請補充本計畫區區域交通系統、交通量現況及道路服務水準、開發後交通量預測、停車需求等分析資料,供審議參考。
(四)本案依都市計畫法第16條規定,係屬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得合併擬定之特定區計畫,為符合都市計畫案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分離之政策趨勢,建議宜蘭縣政府於本次通盤檢討考量將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開擬定,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都市設計及都市防災計畫等細部計畫範疇納入細部計畫辦理,並於主要計畫中訂定相關管制原則,作為後續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