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551-審議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都市計畫圖重製)案」。
會議紀錄id
MOIO8551
案件id
ur7p4j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12月26日第40次會、103年1月23日第41次會及103年7月25日第4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3年9月26日北府城審字第103181086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理由:詳計畫書。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前委員美蓉、邱前委員英浩、孔委員憲法、蘇委員瑛敏、林委員信得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賴前委員美蓉擔任召集人,於103年12月4日、104年3月12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104年6月15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41073318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補充書面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04年6月15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41073318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錄附錄附錄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04年3月12日初步建議意見(含彙整103年12月4日、104年3月12日等2次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請依下列各點辦理外,其餘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後,提請大會討論。
- 一、本計畫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新北市政府針對計畫圖重製部分提列變更案,先行報請審議乙案,查依都市計畫計劃法第19條第一項規定略以:「主要計畫擬定後...由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之。」,是以本部對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變更都市計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