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571-討論事項-第6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溪州都市計畫(『機一』機關用地用途增列供戶政事務所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571
案件id
MOI彰化彰化縣201581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5月26日第16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04年7月8日府建城字第104022424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實施進度及經費部分,請就其公、私有土地權屬、面積及土地取得方式分別臚列,並詳實估算所需取得經費,納入計畫書中,以利查考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目前計畫執行中之機關用地,均視其實際需要於計畫書中指定用途,造成其他需地機關因土地使用分區、內容不合規定,無法申請撥用,為增益土地有效利用並避免計畫內容動輒變更,是否於通盤檢討時取消指定用途乙節,請幕僚單位詳予分析並研提具體意見,簽報主任委員後提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