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581-討論事項-第2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專案通盤檢討(配合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周邊開發)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581
案件id
MOI通檢特定區2015825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前提經本會103年12月15日第840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市政府103年11月4日府都規字第1030193810號函送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准新竹市政府104年6月17日府都規字第1040095323號函附件說明略以:「…本府為配合全市回饋代金通案性規定,需修正原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40次會議審議通過之開發方式(涉及變14案調整,業於104年6月9日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49次會議審議通過)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到部(擬修正內容詳附表),因涉及本會第840次會議決議事項,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同意照新竹市政府104年6月17日府都規字第1040095323號函附件說明(詳附表)辦理外,其餘照該府依本會第840次會議決議事項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表配合回饋代金通案性規定,擬修正變14案變更內容(開發方式涉及代金回饋部分)第840次部都委會審決內容本次修正後內容(3)一般開發區以捐贈可建築土地為原則。但捐贈之可建築土地,如經「新竹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同意者,得改以代金繳納。
(4)代金=基地面積(m2)×回饋代金比例(%)×市價(元/m2)。
(5)代金數額,以市價計算,其市價由政府或申請人自行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計算之(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其試算成果應提送「新竹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
(6)應提具開發計畫書圖提送「新竹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辦理開發許可審議,並繳交回饋後方完成都市計畫新訂調整程序。且經前開委員會同意繳納代金者,應以一次繳納完成。
(7)繳納之代金收支保管運用專戶為「新竹市都市開發暨更新基金專戶」。(3)一般開發區以捐贈可建築土地為原則。但捐贈之可建築土地,如經「新竹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同意者,得改以代金繳納。
(4)代金=基地面積(m2)×回饋代金比例(%)×市價(元/m2)。
(5)代金數額,以市價計算,其市價由本府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不動產估本府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不動產估本府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不動產估本府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查估後價師公會查估後價師公會查估後價師公會查估後,,,,以最高價為原以最高價為原以最高價為原以最高價為原則則則則,,,,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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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其其其估價成果並應提送估價成果並應提送估價成果並應提送估價成果並應提送『『『『新竹市都市設新竹市都市設新竹市都市設新竹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會會會』』』』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完成相關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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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提具開發計畫書圖提送「新竹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辦理開發許可審議,並繳交回饋後方完成都市計畫新訂調整程序。且經前開委員會同意繳納代金者,應以一次繳納完成。
(7)繳納之代金收支保管運用專戶為「新竹市都市開發暨更新基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