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591-審議事項-["第4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轄部分)(配合新竹生活圈公道五延伸新闢(向東)-公道五支線
會議紀錄id
MOIO8591
案件id
ZP4tfl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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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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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7月6日第28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04年8月18日府產城字第104012627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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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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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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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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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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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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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本路線通過之農業區現況仍作為農業使用,且為避免道路開闢後造成兩側農地使用之阻隔,請補充本案變更對毗臨農地利用、農業設施及現有農田灌溉排水系統之影響,並研提相關保持農業使用措施及連結農地使用之動線系統,以及檢附農業主管機關意見相關文件等,納入計畫書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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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鑒於本案開發涉及第2級環境敏感地區及第一類活動斷層經過,請摘錄補充本案相關降低環境衝擊及災害防範措施等,並納入計畫書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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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本案之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請縣政府補充主要陳情意見之類型、相關處理原則及後續結果等,納入計畫書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