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01-審議事項-第8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機關用地【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置保安設施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01
案件id
bCPVIY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配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置保安設施及興建使用需要,辦理個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案准該分署104年7月29日城規字第1041001647號函檢附計畫書等由報請核定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民國104年3月17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15日止,於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民國104年3月25日假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舉辦說明會,且於新北市刊登中國時報104年3月17、18、19日等三天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本特定區計畫擬定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ㄧ、本案計畫案名修正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使用】)案」,以符實際。
- 二、計畫書草案之附錄五僅供委員會審議之參考,本案於報部核定時,予以刪除,以資簡潔。
- 三、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部分:
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1鄭宇恩議員八里服務處主任鄭淑敏本址附近有三家療養院(愛心、愛唯、樂山)病患需安靜。
訓犬隊(警犬)產生居民抗爭、異味、環保問題,不適合。
請體察民意,不要設置。
不予設置,否則引起居民抗爭。懇請體察民意,准予所請(不設置)。
經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討論,為考量周邊居民之陳情意見,將取消原規劃之訓犬隊,以符合民意。
計畫區未來將成立車禍小組、規劃證物室空間供各分局存放證物及設置訓練科之辦公空間。
同意照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辦理,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