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01-審議事項-第2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信義區福德段二小段319地號等26筆土地(廣慈博愛院及福德平宅)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公園用地、商業區及道路用地為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01
案件id
dhDYdW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北市都委會104年7月23日第673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臺北市政府104年8月19日府都規字第104370110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臺北市都委會決議有關主要計畫指導細部計畫之重要原則,請於主要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計畫面積6.5公頃,擬引進數千人口,有關交通影響評估相關資料,請先送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確認後,摘要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案變更前後使用項目與使用強度之差異,以及相關影響分析(如:公共設施),請補充說明。
- 四、本案主要計畫減少之公園用地,應於細部計畫檢討時補足劃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