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11-審議事項-第9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秀水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11
案件id
FAI64i
概要說明
- 說明:
1.依教育部統計處網站資料,秀水國中103學年度班級數共計61班,學生數共計1800人,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計算,秀水國中所需校地面積約4.95公頃,目前文中用地面積僅2.19公頃,校地面積不足2.76公頃。
2.陳情土地目前為「聖母會」所有之私人土地,面積為0.25公頃,且與文中用地間仍有既有道路分隔。
3.陳情土地非屬本次公開展覽範圍,且涉及變更私有土地為公共設施用地,故建議由需地機關研擬用地取得之事業及財務計畫或取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變更文件後,逕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變更都市計畫程序。
照縣政府研析意見。
決議
- 決議:詳附表本會決議欄,並退請彰化縣政府併本會第841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表、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縣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再秀水國中校長涂秋美秀水鄉東興段167地號秀水國中今有師生共2000多人,但校地僅21,041平方公尺,校地面積不足,長期以來嚴重影響校內上課及活動的進行,造成12年國教目標有達成之困難。
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及相關局處單位協助:將「陳情位置」畫入「秀水國中」用地以解決校地不足的狀況,期至少能符合部編「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的規定。
非本次公開展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