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11-審議事項-第8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11
案件id
J4KA7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4月23日第22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04年6月30日府建城字第104021037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4條第4款及同法第42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彰化縣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符合本會102年7月30日第808次會議審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變更通案性處理原則之第五類型,故同意將郵政用地(面積:0.52公頃)變更恢復為原使用分區(商業區)。
- 二、應提供一定樓地板面積續供郵政服務使用,並須提供第五類型規定之鄰里社區公益性或社會服務,且將員林鎮公所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協議書納入計畫書後,再行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