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41-審議事項-第7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林業文化產業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41
案件id
QCkar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10月2日第11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市政府104年11月4日府都計字第1045334472號函,檢附計畫書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查本計畫為市鎮計畫,非屬都市計畫法第16條得將主要、細部計畫合併擬定之計畫,又都市計畫法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係屬細部計畫應表明事項,且同法第23條規定「細部計畫…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故本案退請嘉義市政府依法本於權責自行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