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51-討論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51
案件id
MOI臺南臺南市201512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7月30日第4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4年9月10日府都綜字第104088942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利瞭解本計畫區道路系統銜接情形,請將本計畫區及周邊地區之交通道路系統路網圖、本案開發完成後道路示意圖、周邊道路交通量變化情形及交通改善狀況等內容,補充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本案道路之開闢與平實營區市地重劃開發案關係密切,請市政府補充說明該市地重劃案目前辦理進度與時程,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據臺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曾由該府邀集市計畫變更」協商會議並獲致結論,且本案路線調整係以「路口不偏移、道路順接、不拆遷警衛亭及憲兵隊圍牆」為原則進行規劃,故於道路開闢時,請工程單位妥依協商會議結論辦理。
- 四、計畫書部分圖說模糊不清、標示不明部分,未來辦理核定作業時,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詳予製作,以茲完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