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91-討論事項-第10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配合四維路以北農業區第一期整體開發)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91
案件id
MOI澎湖北農業201622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04年11月25日府建城字第1040065459號函辦理。
- 二、本案前經本會102年8月13日第809次會審竣決議略以:「…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101年6月29日及102年4月30日初步建議意見通過,…免再提會討論」在案。
- 三、澎湖縣政府隨即依照上開決議辦理區段徵收整體開發作業,惟因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除農業區外,尚涵蓋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現況土地存有差異性,復以民眾強烈請願要求原區位配地為原則,故再提本會103年4月15日第825次會審議將整體開發方式修正為「一期三區」辦理,合先敘明。
- 四、案經該府辦理區段徵收作業迄今,因各區民眾反映意見及狀況不同,部分土地所有權人開發意願高且整合範圍尚稱完整,惟受限「一期三區」開發方式之規定,致無法依程序持續辦理,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及開發時效,為顧及民意需求及順利推動整體開發作業,案經該府以上開號函送將原「一期三區」之開發方式調整為「分三區辦理並分階段發布實施」之計畫書等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澎湖縣政府104年11月25日府建城字第1040065459號函建議修正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併同本會102年8月13日第809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八、報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