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91-審議事項-第8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歸仁都市計畫【部分廣場用地及附帶條件商業區為市場用地(附帶條件)、部分商業區附帶條件修訂】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91
案件id
U8NowZ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7月30日第4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4年11月3日府都規字第104104196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附帶條件規定市場用地臨商業區應退縮2.27公尺及商業區臨市場用地應退縮3.73公尺部分,請市政府就規劃意旨、計算基準及考量因素等,以及未來辦理重建時,將納入都市設計審議等內容,補充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本案如經變更完成後,本計畫區廣場用地面積減少,請市政府補充面積不足之具體因應方案或措施等,除納入計畫書中敘明外,並納入刻正辦理之第四次通盤檢討中補充,以利查考。
- 三、鑑於本案市場用地業已完成土地取得作業,且現況為作為市場使用,為符實際,請市政府刪除「實施進度與進費」部分,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