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691-審議事項-第7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4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691
案件id
mwRyE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104年11月30日府商都字第1040249844號函辦理。
- 二、本案(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4案)前經本會99年12月14日第745次會審議決議,將機關用地(機一)面積:0.41公頃,附帶條件變更為住宅區,苗栗縣政府隨即依上開決議辦理細部計畫相關作業,惟考量都市基盤設施及地區通行需求,故需調整變更公共設施種類及區位外,因其開發期程既將屆滿,故案再提本會103年3月18日第823次會審議決議略以:「…除同意將開發期限延長3年(本次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日起)外,其餘維持本會第745次會決議,…。」,即本案除同意延長開發期程外,其開發方式及公共設施用地仍應維持原方案。
- 三、案經苗栗縣政府依本會第823次會決議多方協調與研議後,除仍有1名私有地主未能同意配合辦理,且北側現有道路下已埋設多種管線,確有保留必要外,其西側溝渠仍須維持灌排功能等議題,故案再提本會104年7月14日第855次會審議決議略以:「…為利後續計畫執行,故除請該府妥與國有財產署協商,並將其同意文件納入計畫書附件,以利查考外,其餘准照該府於會中所提修正方案(如附圖及附表)通過,…。」,苗栗縣政府遂於104年9月15日召開協商會議因其協商結果涉及變更內容調整,故以上開號函再檢送變更計畫書、圖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退請苗栗縣政府併同本會第855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採納苗栗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照該府於會中所提修正方案(如附圖及附表)通過外,並同意將開發期程延長1年。
- 二、採納國有財產署列席代表說明,將該署建議應請開發申請人以書面具結承諾之事項:「重劃範圍內經抵充之國有土地,扣除重劃負擔土地,由土地開發者於重劃土地登記完成1個月內無償贈與國有財產署」乙節,納入計畫書其他應表明事項,以利日後執行。
附圖修正方案示意圖附表修正方案面積統計表項目面積(公頃)住宅區0.31廣場用地0.08溝渠用地0.02合計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