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01-審議事項-["第5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林邊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八甲頭(第一期)排水改善工程)案」。\\r\\n\u0011å明:","一、本案業經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3月10日第194次
會議紀錄id
MOIO8701
案件id
MOI屏東農業區201638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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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屏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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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量本案辦理目的係為提升區域防洪標準及預防如莫拉克颱風所造成之水患發生,為強化本案辦理個案變更之必要性及急迫性,請縣政府重新檢視並修正計畫緣起及變更理由部分,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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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實施進度及經費表」部分,請將本案擬變更範圍之公、私有土地面積、權屬,以及土地取得方式分別載明,另開發期程部分請配合實際辦理進度調整,並於計畫書中載明後續經管維護單位,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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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鑑於本案變更範圍狹長,為避免因河道治理計畫線或堤防預定線(如:1/5000)與都市計畫圖(如:1/1000)之比例尺不一,易衍生都市計畫圖套繪誤差疑義之情形,考量林邊都市計畫刻正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比例尺從1/3000調整為1/1000),故參採縣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同意將本案變更面積修正為2.901公頃,以維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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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將變更後都市計畫示意圖納入計畫書中敘明,另計畫書部分圖說模糊不清(圖1-2)、標示不明、語意不明部分,未來辦理核定作業時,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詳予製作,以茲完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