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11-審議事項-["第5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台東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乙種工業區、綠地(含「附」)、公園用地(附)為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為廣場用地;部分河道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作河道使用
會議紀錄id
MOIO8711
案件id
MOI臺東住宅區201632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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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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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臺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8月18日第161次會及104年10月27日第16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東縣政府104年11月23日府建都字第104023199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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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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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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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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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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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東縣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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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計畫書建議事項記載太平溪已依法公告水道治理計畫線及用地範圍,惟其與現行計畫之「河道用地」範圍不一乙節,縣府將納入變更臺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配合辦理,惟為利本案之執行,故請將已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線套繪於變更計畫示意圖上,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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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位置、範圍示意圖模糊不清,請依「都市計畫圖製作規則」妥為製作,以利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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