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21-審議事項-["第9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城(北埔地區)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為兒童遊樂場、部分住宅區為兒童遊樂場、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為兒童遊樂場
會議紀錄id
MOIO8721
案件id
MOI花蓮北埔地201641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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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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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5年3月29日第14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105年3月30日府建計字第105017141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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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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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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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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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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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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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補充興建青年住宅範圍與位置選址適宜性、面積需求分析及基地空間配置概要等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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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補充本案變更後維持道路系統完整之相關因應措施或替代方案,以資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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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簡明變更內容及符合實際使用,將案名修正為:
「變更新城(北埔地區)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兒童遊樂場,部分住宅區為兒童遊樂場用地、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為兒童遊樂場、住宅區、道路用地及部分兒童遊樂場為住宅區【供興建青年住宅使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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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之法令依據部分,請補充經主管機關核准相關認定函,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