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31-討論事項-第1案:彰化縣政府函為「彰化縣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報告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31
案件id
MOI彰化工業區20164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本會103年2月18日第821次會審議報告案件第1案決定二辦理。
- 二、本會103年2月18日第821次會審議報告案件第1案「新北市都市計畫都市發展暨工業區變更策略」案。決定二略以:「….請新北市政府一併納入考量,以及該府目前審議中及後續工業區變更案件,應依本會決定之本案說明內容及事項【詳附錄】重新檢視辦理外,另由本部函送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供目前審議中及後續工業區變更案件參考辦理。」
- 三、案經彰化縣政府依照上開決定以104年1月13日府建城字第1040006090號函送「彰化縣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報告案相關資料報部。
- 四、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前委員美蓉(召集人)、劉委員玉山、何前委員東波、邱前委員英浩、高委員惠雪、王委員靚琇及林前委員志明等7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於104年3月6日召開第1次會議後,因賴前委員美蓉、邱前委員英浩、林前委員志明等3位委員不續任本會,故由楊委員龍士、宋委員立垚及林委員信得繼續組成專案小組,並由劉委員玉山擔任召集人,並於104年11月25日召開第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彰化縣政府業於105年3月1日府建城字第1050063585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回應補充資料到部,爰提會報告。
決定:
- 一、洽悉,並由內政部函請彰化縣政府,作為目前審議中及後續工業區變更案件之指導原則。
- 二、有關目前在本會審議之彰化縣工業區變更相關案件,請彰化縣政府依本會決定事項及各該計畫案歷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及補充處理情形對照表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三、有關彰化縣工業區之產業型態如八卦山工業廊道、花卉科技、精密技術產業、高污染性工業、都市內之工業區轉型策略及未登記工廠之分布區位、產業類別等,請詳加補充資料納入報告書,以資完備。
- 四、請彰化縣政府依循國土計畫法及區域計畫之指導,從彰化地區整體發展角度,並考量全球氣候變遷,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工業區之供給與需求情形、未登記工廠及污染性工業之轉型,以及創新產業之發展等因素,詳加研議納入彰化縣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
- 五、請彰化縣政府依照決定事項妥為修正報告書後送部,以供日後審議參考。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04年11月25日初步建議意見(ï<þ??L|@@)ú?"L|????N?\y?A?6:W?0???6:?[???` ???"?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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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議將案名修正為「彰化縣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並請縣政府配合名稱修正及補充相關內容。
- 二、請縣政府參酌「彰化縣城鄉發展策略規劃」及「彰化縣區域計畫」,補充彰化縣城鄉空間定位、整體工業發展目標、方向與策略,並由大臺中地區之視界切入分析,妥予分析未來具競爭力之產業類別、用地需求與供給、產業類別、可能發展之空間佈局及後續補充工業發展用地等機制,以作為後續工業區調整變更之指導。
- 三、都市計畫工業區內之工廠大多與住宅、商業混雜使用,由於人口集居,商業活動密集,在外部環境產生重大改變下,衍生交通頻繁,糧食保育與國土保安等環境敏感議題,導致工業區與住、商活動模式產生競爭與衝突,彰化縣政府此次利用空間區位、使用現況、產業聚集、重大建設及公害防治等評估指標,以建立工業區適宜性分析並畫定群組類型,作為日後工業區轉型之參據,惟請補充納入環境敏感區資訊,並以原則或通則性之內容予以評估分析。
- 四、依縣府列席人員說明彰化地區登記工廠約6000家,未登記工廠則達8600家,且未登記工廠大部分錯落於非都市土地,顯見彰化地區產業發展迅速,惟土地利用及開發管理卻未能落實,應請縣府妥為考量環境品質與未來產業經濟發展,以為研訂工業區與產業發展策略之參據。
- 五、彰化地區未登記工廠嚴重,於訂定相關產業政策時,更應就各鄉鎮發展現況,區位條件,及土地承載容受能力,依循相關產業政策建設及城鄉空間發展布局等指導,並將其納入通盤檢討妥為考量,以符實際發展需求及確定都市計畫工業區發展目標與政策。
- 六、計畫書應補充內容:
(一)本計畫「緣起」內容,請依本會103年2月18日第821次會報告案件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新北市都市計畫都市發展暨工業區變更策略」案)之決定事項補充修正,以資明確。
(二)有關工業用地供給系統部分,請釐清所列丁種建築用地面積是否已包含編定工業區或科學園區等,並建議予以區分,並將科學園區,編定工業區及都市計畫工業區,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日後發展見解與看法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明確。
(三)請補充說明彰化縣未登記工廠之分布區位及產業類別。
(四)有關二級產業空間發展部分,請補充說明縣內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可能途徑;並請評估依擬定中「彰化縣區域計畫」指認之設施型使用分區,得提供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管道之妥適性。
(五)為確保居住環境品質,請說明工業區之轉型變更,對於周邊公共設施用地承載力之影響;另外針對具污染性之工廠未來辦理用地變更時,應妥為訂定污染土地之相關處理措施,並明定土地所有權人之責任與義務。
(六)請補充彰化縣二級產業之供需情形,都市計畫工業區現有工業使用、非工業使用、閒置等情形等,以瞭解所提相關產業發展對策研提之合理性。
(七)請補充「續作產業使用」之功能分區屬性,及其周邊交通路網分析,以了解其相關工業物品原料輸送之便利性。
(八)如何防範工業住宅情事發生?請說明本案之相關因應對策或解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