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31-審議事項-第7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31
案件id
jwx9TF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3年1月3日第22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103年11月25日府經城字第103021904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楊委員龍士(召集人)、孔委員憲法、張委員馨文、林前委員志明及王委員靚琇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103年12月16日及104年5月27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嘉義縣政府於104年12月30日府經城字第1040242794號函,依照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重新製作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 一、採納嘉義縣政府105年4月20日府經城字第1050076542號函說明,故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八案部分,照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 二、本案除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第1案部分,詳本會決議欄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嘉義縣政府104年12月30日府經城字第1040242794號函送補充計畫書、圖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位置陳情意見嘉義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竹崎鄉公所全計畫區
- 一、懇請鈞府撤銷「變更竹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請鑒核。
- 二、說明:地方民眾反應此次通盤檢討未全面考量竹崎鄉都市計畫整體發展,為避免妨礙竹崎鄉未來發展,懇請鈞府撤銷旨述提案。
1、建議未便採納。
2、本計畫辦理緣起係民國98年8月莫拉克颱風在南部各縣市帶來嚴重水患,本於災後重建補助計畫進行專案通檢作業,主要因本計畫多年來地形地貌有所變遷,與現行都市計畫紙圖恐有多處不符,為免妨礙民眾權益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執行與管理作業,故進行地形重測及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係以國土保安與復育之理念,配合新測地形與數值都市計畫重製圖為依據,重新全面檢討土地使用計畫,並研擬整體防災策略,強化本計畫區防災機制。
3、本次專案通盤檢討係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1條第1項規定,改由縣府辦理,後續皆依據法定程序辦理公告徵求意見、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作業,均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相關書面意見嗣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6次會議審竣,目前本計畫已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完成審議,本案通盤討作業已執行多年,故為免影響民眾權益,建議不宜逕自撤案。
4、建議竹崎鄉公所提出具體明確發展計畫,本府將協助納入計畫。
照縣政府研析意見,未便採納。
附件
- 【附錄】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彙整103年12月16日及104年5月27日):
竹崎都市計畫於民國63年9月公告實施,其後曾辦理過兩次通盤檢討,分別為民國72年7月、88年3月所公告實施之第一次及第二次通盤檢討;民國98年8月莫拉克颱風造成嚴重災情,尤其在南部各縣市帶來嚴重水患,在國土保育為先之理念下,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辦理相關都市計畫作業,本計畫區雖於莫拉克風災期間未受損害,考量國土保安與永續生態之理念,仍應重新全面檢討並研擬整體防災策略,故進行本計畫區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另考量現況地形多年來有所變遷,與現行都市計畫紙圖有多處不符,因此配合本次通盤檢討辦理本計畫區之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重製後計畫面積為187.61公頃。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