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51-討論事項-第3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51
案件id
MOI通檢重製專201653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9月21日第3次及11月6日第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5年1月11日府都計字第105000251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6、4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次都市計畫圖重製前後各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互有增減,計畫總面積減少8.37公頃,其中第二種住宅區面積減少2.2公頃、農業區面積減少5.05公頃及公共設施用地減少0.11公頃等,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請市政府審慎檢核並詳予敘明差異之原因及處理原則後,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明確。
- 二、本次變更內容涉及回饋部分,請依市府通案性處理原則辦理,如無須回饋,請於計畫書敘明具體理由,以利查考。
- 三、本案發布實施時,請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且無正確樁位資料可據以展繪都市計畫線者,得以新測地形圖,參酌原計畫規劃意旨、地藉圖及實地情形,並依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程序,重新製作計畫圖。原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時,公告廢止。」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