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51-審議事項-第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擴大卓蘭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51
案件id
NAgXpQ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10月31日第24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2年7月17日府商都字第102014324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蘇委員瑛敏(召集人)、林委員秋綿、金前委員家禾、邱前委員英浩及林前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業於102年9月26日、103年11月17日及104年5月14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苗栗縣政府已於104年12月28日府商都字第1040271296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後計畫書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苗栗縣政府104年12月28日府商都字第1040271296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五案:參採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修正如附圖通過,並請依本都市計畫區計畫人口與學校用地之實際使用需求情形詳予檢核修正變更理由,以資妥適。
- 二、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三案:本案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同意保存區變更為宗教專用區,惟因部分土地權屬涉及國有土地之管有,請縣政府取得國有財產署之同意文件後,納入計畫書內,再行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核定。
- 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逕1:參採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同意照縣政府研析意見。
- 四、實施進度及經費部分:請縣政府查明依實際土地之取得,增列撥用方式,以利查考。
- 五、案名請修正為「變更卓蘭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以資妥適。
- 六、為符實際及講求效率,本計畫苗栗縣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求,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發布實施。
附圖、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五案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縣政府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份請加劃底線)、圖到署後,提請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