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81-審議事項-第1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部分鐵路用地、住宅區變更為公園道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81
案件id
47txZ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為解決縱貫鐵路對臺南市區造成交通及都市發展問題,並促進交通運輸系統整合及協調,臺南市政府於民國80年開始辦理「臺南市區鐵路立體化(郊區化)可行性研究」,歷經中央主管機關之相關修訂,最後行政院於98年9月9日核定「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綜合規劃報告書」,其工程用地範圍則經交通部於101年核備,市政府為取得工程需用土地,故擬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5月14日第4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4年7月30日府都綜字第1040687086A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劉前委員玉山(召集人)分別於104年10月21日、105年1月27日、105年3月28日(現勘)及105年4月15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臺南市政府前於105年4月25日府都綜字第1050422842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等資料到部。
- 三、經提本會105年6月14日第876次會決議:「本案經列席陳情民眾與會陳述贊成與反對之意見,因涉及行政院核定鐵路地下化與反方所提臨時軌等2方案之優缺點評估分析等…諸多議題,尚待進一步討論釐清爭議,請臺南市政府會同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補充相關圖說資料後,交由本會以擴大專案小組會議方式繼續聽取簡報及陳情民眾意見之說明,研擬具體建議意見,再行提會討論。」在案。
- 四、依前開決議,本會經於105年7月2日召開擴大專案小組會議聽取「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第一階段)案」及「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部分鐵路用地、住宅區變更為公園道用地)案」,並邀請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等民間團體,會議結論如下:
(一)請甲方(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等相關公民團體)及乙方(臺南市政府及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雙方針對對方所提書面資料文件及疑問,如有需再強化證據與論述部分,請提出補充書面資料,並於2週內提交至本會。
(二)委員會將依據本日會議討論及雙方所提書面資料,評估核心爭點;並據以決定下一階段的作法,儘早通知雙方。
決定:洽悉。